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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规模纳税人出售固定资产税率解答和案例分析
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企业较为常见的业务,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,经营规模小,且会计核算不健全,难以按
增值税
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,那么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?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,希望能帮到你。
小规模纳税人(除其他个人外)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,减按2%征收率征收增值税。
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,免征增值税,这里的个人仅指其他个人。修订前的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“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”免税,不包括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游艇、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,仅对其他物品免税。
考虑到对自然人征税不易操作,新修订的增值税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取消了上述征税规定,全部给予免税。
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如何确定?
1.一般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,应按规定征税。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行为,其销售额无法确定的,以固定资产净值为销售额。固定资产净值,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后计算的固定资产净值。
2.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,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%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,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: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/(1+4%),应纳税额=销售额×4%/2。
3.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,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: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/(1+3%),应纳税额=销售额×4/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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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9-06-24 15:18:00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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